基金会简介

Foundation introduction

中国医学基金会是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中国医学基金会成立于1987年,首任主席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民革中央原主席、著名社会活动家朱学范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著名医学科学家吴阶平院士,北京市政协原主席白介夫,卫生部原部长钱信忠和卫生部原副部长郭子恒等老前辈先后担任基金会主席,为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基金会现任主席为知名社会活动家陶斯亮女士,现任理事长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曲强教授。


  • 等级评估证书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2023-08-21

中国医学基金会秘书处中期总结会

  近日,中国医学基金会秘书处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交流会暨年中工作总结会。会议组织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深学细悟,进一步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  各部门总结汇报上半年工作,提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及改进措施。王倩(代)秘书长对秘书处全体员工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强调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和抓好落实:  一、重申加强团队建设,相互协作与信任,建立以基金会利益为先的原则意识和全局观念;  二、要落实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出现新问题建立新制度,与时俱进;  三、要加强宣传力度,真正利用好官网平台。要密切关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别是政策法规类,随时转载内容并认真学习;  四、要加强员工的业务学习,提高个人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业务培训制度;  五、要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合作和交流;  六、继续推进公益平台项目,落实人才培训计划;  七、建立自有品牌项目,打造基金会的行业影响力;  王倩(代)秘书长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基金会要把准方向,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她强调,中国医学基金会应该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团结一切慈善力量服务社会,服务患者,重专业,讲实效,担责任,不辜负上级主管部门的期望,不辱使命,砥砺前行。 

2023-08-21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个 “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民办函〔2023〕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党的二十大作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政部决定以“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公益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是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公益慈善事业,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力量。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主题,创新形式、突出特色,进一步动员、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大局。二、加强宣传动员,引导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各地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开展主题党日、联学联建、辅导讲座等活动,采用图文介绍、专家解读、人物访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公益慈善力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意愿和能力。(二)集中展示公益慈善事业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就。各地要聚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总结公益慈善事业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全面梳理公益慈善事业在助力乡村振兴、防灾减灾、健康中国、科教兴国、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维度的宣传活动,集中展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惠民生、暖民心的积极贡献。(三)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各地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深入宣传慈善法,厚植公益慈善的社会基础。要组织开展慈善表彰、展示交流、会议研讨、公益市集等活动,引导激励社会各界通过慈善捐赠、设立慈善信托、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投身公益慈善事业。鼓励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业组织,筹划开展参与性强的公益慈善活动。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要依法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周密推进实施。(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主动联系宣传、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和辖区新闻单位,取得支持,形成合力。要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业组织等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的指导。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将在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对全国各地的慈善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各地要择优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提前报送选题、及时报送资料,以便安排采访和宣传报道等事宜。(三)切实保障安全。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兴务实之风、俭朴之风;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省级民政部门要于10月20日前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民政部办公厅2023年8月1日

2023-05-28

微创外科科研项目2023年度申请科研课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微创外科领域公益性研究的发展,为中青年医师提供科学研究的支持并创造学术交流机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本项目2023年度申请科研课题做如下通知:   一、课题招募时间:征集及审核课题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23年11月。   二、资助对象   2023年度,计划开展微创外科领域临床研究的专业人员,资助范围主要在应用腔镜治疗领域的研究课题。原则上对于中青年临床医师予以优先资助。   三、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课题领域:胸外科、妇科、泌尿科、神经外科、胃肠外科等领域。   2、申报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学术依据、技术路线、实验/试验流程、资金预算、时间表以及技术、设备、经验、人力资源可行性描述等。   3、申报课题应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科学性:课题内容是科学技术研究,同时其表达形式需具备科学性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即研究设计严谨、材料真实、方法准确可靠、实验记录和统计分析正确无误等。   创新性: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方面产生创新性的科研成果或见解和知识;或将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   可行性:课题的研究设计可行,预期目标是可达到的;相关研究技术和研究条件已比较成熟;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可行,数据可切实获取;课题研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三甲医院,每人每次限报一项课题,同一单位同一科室每次只能报送一个课题,在本课题完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再申报新的课题。  四、申报课题内容:微创外科领域的临床研究。   下列课题明确不予资助:   ●在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有争议或有潜在纠纷的课题;  ●创新性差、可行性差、简单重复的课题不予资助;  ●同一单位在上一课题未结题前,重新申请的课题;  ●提供信息不全面、不真实,有违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课题;  ●已获国家级基金全额资助的同类课题。  申请课题需要在统计学方面有充分的考虑,应在研究设计之初即征求统计学专业人员的意见,尤其是研究样本量的估算必须有确切的统计学依据。  五、项目运行流程  1、课题申请:课题应获得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的审批认可。课题申报单位向中国医学基金会提交课题申请表、课题计划书,申请表及计划书需盖课题申报单位公章。按照申报时间顺序,经专家评议给出专业意见,评议通过的项目予以资助。   2、科研经费:每个科研课题的资助额度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中国医学基金会与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资助协议,协议一式四份。  3、经费的拨付:基金会根据协议分期拨付科研经费给申报课题单位。该单位收到资助款项10日内,开具规范的发票给基金会,内容为“科研经费”。  4、课题监督管理:课题进展至中期时,承担课题单位应向基金会提交课题研究中期进展报告及首笔经费使用报告;课题完成后3个月内,承担课题单位应向基金会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报告。以上文件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加盖课题申报单位公章,交中国医学基金会备案。   5、成果归属和使用:课题承担单位有权将专项课题研究成果用于科研、教学和其他公益目的。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使用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得到中国医学基金会资助”,并向甲方提交复印件。  六、本基金的资金使用规范要求参照《中国医学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七、课题申报单位向基金会提交课题申请表及课题计划书,以电子版形式发邮件至:1157724623@qq.com,请在标题中注明“微创外科”。申请表及计划书需盖课题申报单位公章。 

2023-01-29

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 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2年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1.周大福慈善基金会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3.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4.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5.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6.欧美同学基金会7.铁路青少年发展捐助中心8.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9.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二、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1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2.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3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4 .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5 .凯风公益基金会6.南都公益基金会7 .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8.爱佑慈善基金会9 .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10.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11.开明慈善基金会12.智善公益基金会13.中天爱心慈善基金会14.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15.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16.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17.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18.万科公益基金会19.招商局慈善基金会20.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21.华润慈善基金会22.亨通慈善基金会23.致福慈善基金会24.青山慈善基金会25.启明公益基金会26.东润公益基金会27.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28.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29.爱慕公益基金会30.白求恩公益基金会31.中山博爱基金会32.善小公益基金会33.王振滔慈善基金会34.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35.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36.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37.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38.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39.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40.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41.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4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43.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44.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45.张学良教育基金会46.宝钢教育基金会47.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48.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49.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50.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51.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52.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53.中国癌症基金会54.中国医学基金会55.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56.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57.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58.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59.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60.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61.余彭年慈善基金会62.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63.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64.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65.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66.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67.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68.亿利公益基金会69.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70.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71.中国绿化基金会72.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73.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74.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75.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76.黄奕聪慈善基金会77.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78.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79.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80.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81.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82.华阳慈善基金会83.顶新公益基金会84.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85.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86.友成企业家乡村发展基金会87.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88.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89.中国禁毒基金会90.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91.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92.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93.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94.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9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96.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97.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98.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99.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100.中华文学基金会101.中国应急救援人员关爱和矿山尘肺病防治基金会102.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103.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104.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105.顺丰公益基金会106.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107.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108.中国孔子基金会109.安利公益基金会110.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111.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112.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13.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114.东风公益基金会115.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11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117.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18.比亚迪慈善基金会119.波司登公益基金会120.韩美林艺术基金会12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22.民生通惠公益基金会123.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124.中华慈善总会125.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126.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27.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28.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129.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130.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131.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132.陈香梅公益基金会133.民福社会福利基金会134.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135.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36.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137.中诚公益创投发展促进中心138.智惠乡村志愿服务中心139.国际儒学联合会140.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141.中华志愿者协会142.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143.中国肢残人协会144.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145.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2年12月30日

2023-01-09

肿瘤预防与科研项目2023年度申请科研课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肿瘤领域公益性研究的发展,为中青年医师提供科学研究的支持并创造学术交流机会,2009年我会设立“肿瘤预防与科研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本项目2023年度申请科研课题做如下通知: 一、课题招募时间:征集及审核课题的期间:为2022年10月——2023年10月,超过该时限的课题将转入下一年度课题的申报。 二、基金资助对象 2023年度,计划开展肿瘤基础研究或临床研究的专业人员,重点资助肿瘤外科手术中淋巴活检/清扫相关技术的研究。 三、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课题领域:甲状腺癌、乳腺癌、胃癌等肿瘤外科领域。 2、申报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学术依据、技术路线、实验/试验流程、资金预算、时间表以及技术、设备、经验、人力资源可行性描述等。 3、申报课题应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科学性:课题内容是科学技术研究,同时其表达形式需具备科学性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即研究设计严谨、材料真实、方法准确可靠、实验记录和统计分析正确无误等。 创新性: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方面产生创新性的科研成果或见解和知识;或将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 可行性:课题的研究设计可行,预期目标是可达到的;相关研究技术和研究条件已比较成熟;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可行,数据可切实获取;课题研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三甲医院,每人每次限报一项课题,同一单位同一科室每次只能报送一个课题,在本课题完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再申报新的课题。 四、申报课题内容:肿瘤领域的基础研究或临床研究。 下列课题明确不予资助: ●在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有争议或有潜在纠纷的课题;●创新性差、可行性差、简单重复的课题不予资助;●同一单位在上一课题未结题前,重新申请的课题;● 提供信息不全面、不真实,有违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课题;● 已获国家级基金全额资助的同类课题。申请课题需要在统计学方面有充分的考虑,应在研究设计之初即征求统计学专业人员的意见,尤其是研究样本量的估算必须有确切的统计学依据。 五、项目运行流程1、课题申请:课题申报单位向中国医学基金会提交课题申请表、课题计划书,申请表及计划书需盖课题申报单位公章。经专家评议给出专业意见。 2、科研经费:每个科研课题的资助额度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中国医学基金会与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资助协议,协议一式四份。基金会将课题经费转入申报课题单位,该单位负责执行开展科研活动。该单位收到资助款项后,10日内给基金会开具规范的发票,内容为“科研经费”。3、经费的拨付:基金会根据协议拨付科研经费。4、研究报告:课题进展至中期时,承担课题单位应制作并向基金会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报告及费用清单;课题完成后1个月内,承担课题单位应制作并向基金会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及费用结算清单。以上文件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加盖课题申报单位公章,交中国医学基金会备案。 5、科研成果的归属:与课题有关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论文/研究/成果归社会所有,得到中国医学基金会资助” ,并向基金会提交复印件。 六、本基金的资金使用规范要求参照《中国医学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七、课题申报单位向基金会“肿瘤预防与科研项目”提交课题申请表及课题计划书(以电子版形式发邮件至:cmfbdj@163.com,请在标题中注明“肿瘤预防与科研项目”)。申请表及计划书需盖课题申报单位公章。 中国医学基金会2023年1月9日

2023-01-09

2023年临床医学培训项目申报公告

中国医学基金会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业务范围之一为募集资金开展医护人员教育培训。根据社会捐赠情况,中国医学基金会拟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资助一批临床医学培训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资助对象本项目资助公立三级医院及其所属临床培训机构开展的医护人员外科临床操作技能培训项目;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培训场地和设施,可进行动物或大体模拟手术培训和教学;具备组织临床医学培训的丰富经验;国家卫生主管机关或国家级医学社会团体认定的外科医师培训基地优先。本项目不资助学历教育层面的临床医学培训项目。二、项目资助范围本项目资助开展临床医学培训活动所需的场地成本、实验动物成本、药品成本、医用材料成本和师资人力成本。本项目不资助培训对象的往返交通费用和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三、项目资助额度开展临床医学培训活动的每家医院,资助额度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四、项目周期本会资助的培训项目周期为一年,自资助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五、申报程序本项目应以医院为主体向中国医学基金会进行申报。申报人同时向我会提交电子和书面的申请书,并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登记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书需要经医院培训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经评审拟立项资助的,由中国医学基金会与医院签署项目资助协议。六、评审程序中国医学基金会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培训师资与培训内容是否相适应、培训项目预算是否合理、培训活动的规范性、培训内容的实践价值等。拟资助名单确定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七、其他事项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中国医学基金会将撤销立项并追回资助款项。2.获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项目方式:联系电话: 010-66060821电子邮箱:zgyxjjh@cmf.org.cn4.邮寄地址:中国医学基金会 北京市西城区东文昌胡同4号 中国医学基金会  2023年1月9日  

捐赠名单

Donation list

捐赠人 捐赠金额(元)
  • 硒* 850.00元
  • 硒* 130.00元
  • 硒*顶替 300.00元
  • 硒* 130.00元
  • 硒* 130.00元
  • 未*可期 500.00元
  • 未*可期 1880.00元
  • (*/ _ \ )七安 1880.00元
  • 永*十八岁 1880.00元
  • 永*十八岁 120.00元
捐赠人 捐赠金额(元)
  • 永*十八岁 1880.00元
  • L*ly 1880.00元
  • (*/ _ \ )七安 1999.90元
  • 上*若水 999.90元
  • 永*十八岁 499.40元
  • L*ly 999.50元
  • 未*可期 999.60元
  • 未*可期 3880.00元
  • 安* 499.70元
  • 环* 499.50元

我要捐款

contribution

合作伙伴

cooperative partner

迈瑞
罗氏医药
卡尔史托斯
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
川北医学院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我要
捐款